这是第四篇读书笔记,原文在这里。
第三章 地主从徭役经济到资本主义经济的过渡
第二章主要讲的是农民经济,这一章列宁就来分析地主经济。
我们的任务是要概括地考察一下地主经济的现有社会经济结构,阐明这个结构在改革后时代演进的性质。
1. 徭役经济的基本特点
农奴制时代的地主经济的本质是:一块世袭领地的所有土地,都被分为地主土地和农民土地。其中后者作为份地分给农民,农民还会得到一些生产资料。农民在一部分时间里,用自己的劳动、农具和牲畜耕种自己的土地,以养活自己。农民的这种劳动,实际上是”必要劳动“。农民在另一部分时间里用自己的工具耕种地主的土地,产品归地主所有。农民的这种劳动,实际上是“剩余劳动”。我们可以总结如下:
- 必要劳动-农民土地-自己的工具-产品归自己;
- 剩余劳动-地主土地-自己的工具-产品归地主;
这种情况下,农民分到的份地实际上就类似于现在的”实物工资“,成了地主获得劳动力的手段。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经营自己的经济,是地主经济存在的条件。
以上这种经济,列宁把它称为”徭役经济“。这种经济有以下4个存在前提:
- 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
- 直接生产者(也就是农民)必须分得生产资料,特别是土地,同时被束缚在土地上,以保证地主获得劳动力;
- 农民对地主有人身依附关系,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超经济的强制“;
- 劳动生产率的极端低下和停滞,特别体现在生产技术上;
2. 徭役经济制度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结合
因此俄国的地主经济开始向资本主义经济过渡。这种过渡不是一蹴而就的,原因有二:
- 资本主义生产所必需的条件尚未具备:劳动力可以自由买卖 + 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相分离
- 旧的徭役经济遭到了破坏但还没有彻底消灭:比如地主还掌握着农民份地的一些重要部分,如森林、草地、牧场等
因此,在不能一下子就过渡到资本主义经济的情况下,就只能产生出一种,既包括徭役经济特点,又包括资本主义特点的经济。这种结合有两种形式:
- 工役制度:用农民的生产工具来耕种土地并给予农民报酬
- 资本主义制度:用地主自己的生产工具雇佣人来耕种土地
前者是徭役经济的直接残余。从统计资料估计来看,在纯俄罗斯人的省份中工役制度占优势;而在整个欧俄则是资本主义制度占优势。
3. 工役制度的特点
下面列宁研究了工役制度的特点。有这么两个特点:
- 工役制度下的雇佣劳动带有很强的高利贷盘剥性;
- 工役制度下的劳动报酬低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劳动报酬;
列宁还发现,地主经济中工役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的结合这样的经济结构,很类似在大机器工业出现前,俄国纺织工业的经济结构:只要把我上面所说的两种制度形式的定义里”耕种土地“替换成”做工“就行。
总的来说,列宁认为,资本主义制度对于工役制度来说,是一大进步。
在现代地主经济中,几乎从有俄罗斯的时候起就出现了工役制(地主还在《罗斯法典》时代就盘剥农民了),它使陈旧的技术长久不变,只是在实行改革以后才开始迅速让位给资本主义。无论在那时的纺织工业中,或在现代地主经济中,旧制度只意味着生产方式(因而也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停滞和亚洲式制度的统治。
4. 工役制度的衰落
工役制度的衰落有以下三个原因:
- 商品经济的发展同工役制度不相容:工役制建立在自然经济、极低的劳动生产率和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上;
- 存在着两种工役制度,只有有生产工具的农民业主才能承担的工役制度、没有任何生产资料的农村无产者就能承担的工役制度:两者是对立的,并且处在此消彼长的过程,后者是向资本主义的直接过渡;
- 农民的分化:这是工役制度衰落的主要原因,因为最适合工役制度的不是富裕农民,也不是没有任何土地或者只有很小块土地的农村无产者,他们不被束缚在土地上,还可以”自由地“外出去高工资而且没有盘剥的地方做工。最适合工役制度的是中等农民,他们在分化中逐渐破产;
对于工役制度的衰落,民粹派回避这种现象,回避资本主义排挤工役制度的必然性和进步性,把工役制度理想化了。对此,列宁做了毫不留情地批判:
我们已经指出,马克思在描述前资本主义的农业制度时,分析了俄国所有的一切经济关系形式,突出地强调指出,在工役地租、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下,小生产以及农民和土地相联系都是必然的。但是马克思的头脑中怎么会产生把依附农民分得土地当做生产者同生产资料永恒联系的”原则“的想法呢?生产者同生产资料的这种联系乃是中世纪剥削的根源和条件,它造成技术和社会的停滞,必然需要种种形式的”超经济的强制“,难道马克思曾有一分钟忘记过这些事实吗?(黑体是列宁加的)
列宁还引用了民粹派理论家和实践者恩格尔哈特所开办的农场的例子,证明了民粹派幻想工役制度的合理性,实践上却不得不用资本主义制度或者上述的第二种工役制度代替第一种工役制度。代替之后,劳动生产率极大提高了,工人的工资也提高了。
5. 机器在农业中的使用和意义
列宁首先引用资料,证明了农业机器的制造和使用在1861改革后俄国农业中的高速度发展。并进一步阐述了这一现象的社会经济意义:
- 资本主义促进了机器在农业中的使用;
- 在农业中使用机器带有资本主义性质,促进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形成和发展;
首先解释第一点。
前面已经讲到,工役制度和徭役经济一样,是以极低的劳动生产率和陈旧的生产技术的保持为基础的。同时,自然经济的封闭性,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性,都排斥了技术革新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可能性。列宁特别指出劳动报酬在这方面的作用:
特别应当指出,工役经济下的劳动报酬比使用自由雇佣劳动条件下的劳动报酬要低得多(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而大家知道,低工资是采用机器的最重要障碍之一。(黑体是我加的)
资本主义制度所造成的竞争,和农民对世界市场的依赖,以及粮价的跌落,促进了技术革新。
然后解释第二点。
地主在购买机器时,其实就是用自己的生产工具代替(为地主做工)农民的生产工具。这一过程本身就是有利于从工役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过渡,并且对中等农民影响最大,因为他们最依赖于使用自己生产工具的工役制度。
同时机器的采用会导致农业中生产的集中,以及资本主义协作。这是因为使用机器需要大量资本,只有富裕农民才能购买;同时,只有需要加工的产品数量巨大,使用机器才不会亏本,因而扩大再生产是使用机器的前提条件。
总结一下以上的两点,机器的采用为资本主义建立了国内市场:生产资料市场(机器制造业等)和劳动力市场(机器的使用导致使用自由雇佣劳动的资本主义制度代替工役制度)。对于后者,一方面机器的采用增加了对雇佣工人的需求,另一方面机器也会排挤雇佣工人。最终的趋势将是马克思在《资本论》里指出的,农业雇佣工人的绝对减少(与工业中的相对减少不同)。
另外,机器的采用还有两个后果:女工和童工参加劳动,以及劳动强度的空前提高。这两点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里已经阐明了。
民粹派对于采用机器的进步意义是肯定的,但他们忽视了”机器的资本主义使用“这一重要性质。
6. 农业中的雇佣劳动及其意义
农业中的雇佣劳动主要表现为农民为了外出寻找雇佣劳动而进行的大规模流动。主要是从工役制度比较发达而且工资比较低的地区迁移到资本主义制度比较发达而且工资比较高的地区。
这一流动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
- 在流入地产生了许多劳动力市场,促进了当地城市、工业中心、商业中心的发展
- 排挤了工役制度,促进了向资本主义制度的过渡
在迁入的资本主义制度中,也出现了跟西欧一样的,小资本家对于工人的剥削远高于大资本家的情况,比如轮班监工等。出于利益权衡,大资本家一般不会使用这种“微小的压迫”,因为收益少,一旦发生冲突,损失就很大。
在使用大机器工业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地区,也出现了马克思正在《资本论》里提到的,极其恶劣的劳动卫生条件。工人们的健康情况每况愈下。这些情况也促使整个俄国社会重视工人的衣食住行。
这些东西跟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里所提供的材料几乎一模一样。
最后列宁驳斥了民粹派对于这种迁移的批评,列宁认为这种迁移有三个好处:
- 迁移给工人带来更好的经济状况,因为迁入的地区往往工资较高
- 迁移破坏了盘剥性的雇佣形式和工役制度,促进了向资本主义制度的过渡
- 迁移造成了居民的流动,促进了居民的“开化”,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交往”;
以上就是这一章的主要内容。列宁在这一章中详细研究了地主经济的资本主义成分的发展,结合上一章对于农民经济的分化,整个俄国农村经济结构的“两端”已经清楚了。下一章列宁就要研究两者的“新出口”——商业性农业,也就是农业生产在上面“两端”的变化是否反应了资本主义和国内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