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询问ChatGPT,我了解到哲学上对于因果关系的四种学说:
休谟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的观点与苏格兰哲学家大卫休谟有关。休谟认为,因果关系不是事件之间的必然联系,而是我们对有规律地连结的事件的反复观察而产生的习惯性联系。换句话说,我们从事件之间不断结合的经验中推断出因果关系。
亚里士多德的因果关系:亚里士多德区分了四种不同类型的原因:物质原因(某物是由什么构成的),形式原因(某物的形式或结构),有效原因(带来某物的原因)和最终原因(某物的最终目的或目标)。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说法,理解因果关系需要考虑所有这四个原因。
康德的因果关系:伊曼努尔·康德认为,因果关系是人类思维的一个基本范畴,是理解我们周围世界所必需的。根据康德的说法,因果关系不是我们在世界上观察到的东西,而是我们强加给我们的感知以使它们可理解的结构。
过程哲学:阿尔弗雷德·诺斯·怀特黑德(Alfred North Whitehead)和查尔斯·哈茨霍恩(Charles Hartshorne)等过程哲学家认为因果关系是一个动态的、持续的过程,而不是事件之间的固定关系。根据这种观点,因果关系不仅仅是一个事件引起另一个事件的问题,而是一个不断的形成和变化的过程。
我的评价:亚里士多德的说法比较完备地概括了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因果”这个词的时候的各种不同实际含义。过程哲学我没太理解,谁能解释一下吗?另外,康德的因果关系学说我还专门再问了一下它,下面会贴出来。
我还询问了:哲学上关于因果关系的哪种观点与科学的基本信条最接近。它的答案如下:
哲学上关于因果关系的观点中,与科学的基本信条最为接近的是“科学实在论”(scientific realism)。科学实在论认为,科学理论应该被字面上理解,因为它们描述了产生观察现象的基本机制和原因。换句话说,科学实在论假设世界按照自然法则运作,这些法则可以通过观察和实验来发现。
科学实在论与其他哲学上的因果关系观点,例如休谟经验主义或康德唯心主义不同,后者认为因果关系不是世界本身的特征,而是我们的思维过程或思维习惯的产物。虽然这些观点承认我们在经验世界中遇到的规律性,但它们否认因果关系作为客观存在的任何基础。
总之,科学实在论是哲学上关于因果关系的观点,它与科学的基本信条最为接近。它假设存在产生观察现象的基本机制和原因,这些原因可以通过观察和实验来发现。
我的评价:我认为我们无法从根本上消解经验主义,我认为物理定律在明天仍然会成立只能是我们的信念,而这种信念无法在此刻就得到证实,只能留到明天去证实。科学理论只能是不停被验证、有可能被证伪、但无法取得证明的假设!但是为了能够实践,我们却不得不依赖科学理论。我想这就是人类能做到的极限了。
关于科学实在论,这里再贴一个参考文章: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至于康德的观点,我原先并不是很明白,于是再问了一下ChatGPT,它的回答如下:
康德的因果关系理论是他整个哲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因果关系是经验可能性的必要条件。根据康德的说法,因果关系的概念不是从经验中衍生出来的,而是先验的,这意味着它是我们心灵的一个基本特征,使我们能够理解我们周围的世界。
康德认为,我们不能按照事物本身本身来认识事物,而只能知道它们在我们看来的样子。这意味着我们所有的知识都是由我们的思想构建我们的经验的方式来塑造的。我们的思维做到这一点的关键方式之一是将因果关系的概念强加于我们对世界的体验中。
康德区分了两种因果关系:经验因果关系和先验因果关系。经验因果关系是我们在周围世界中观察到的那种因果关系,其中一件事似乎导致了另一起事件。另一方面,先验因果关系是经验可能性所必需的那种因果关系。根据康德的说法,如果没有因果关系的概念,我们将根本无法理解世界。
康德认为,因果关系的概念是经验可能性的必要条件,因为它允许我们根据过去的经验预测未来会发生什么。如果没有因果关系的概念,我们就没有理由相信未来会像过去一样,我们将无法对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做出任何有意义的预测。
总的来说,康德的因果关系理论是他整个哲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强调心灵在塑造我们对世界的体验中的作用。根据康德的说法,因果关系不是我们从经验中学到的东西,而是我们的思维构建世界经验的基本组成部分。
我的评价是:认为心灵有“能够认识因果关系的概念”这一基本特征,有点片面。设想,如果不对幼儿加以教育,把它单独地丢到野外,它能产生因果关系的概念吗?对此我觉得站在整个人类历史的角度来理解可能会更好,应该认为是人类在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因果关系的概念,它当然以先天的生物学基础为前提,但是也是文化环境持续塑造的,而这个文化环境乃是在数万年的历史中逐步形成的。
我还问了因果律与自由意志的关系,它的回答如下:
因果关系和自由意志不一定相互冲突。因果关系是指每个事件都有一个原因或一组原因,而自由意志是个人有能力做出不受先前原因预先确定的选择的想法。
调和这些概念的一种方法是将因果关系视为行使自由意志的必要条件。例如,支配我们世界的因果物理定律为我们做出选择和采取行动提供了必要的框架。没有这些定律,我们的选择和行动就不会产生有意义的后果。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的哲学传统对因果关系和自由意志之间的关系有不同的看法。一些人认为决定论(每个事件都由先验原因决定的想法)与自由意志不相容,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自由意志可以存在于决定论宇宙中。
归根结底,因果关系和自由意志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复杂而持续的哲学辩论,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答案。
我的评价是:承认因果关系,就是承认决定论,但是这与自由意志并不冲突。自由意志是我们能够做我们想做的事情,而不是使得我们的想法不受任何因素影响。自由在于意志对身体的掌握,而不在于意志自身的随“意”改变,当然,”意志随意改变“本身就是一句屁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