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明确我是通过什么途径了解到 “我的生命所剩无几了。”
如果我是因为衰老或者患上疾病,有疼痛、脱发、力不从心......各种迹象表明我命不久矣,那么我会抓紧时间去当面见我所爱之人最后一面,我想在他们的陪伴下度过人生最后一段时光,最后,在临终之际把积蓄留给他们。假设见完最后一面我还活着,那我会把积蓄拿去旅游,我很想去雷克雅未克看火山爆发。如果积蓄挥霍完,我身体奇迹般好起来了。那就找份普通工作从头开始,当销售、摇奶茶......只要是正经工作都可以做。毕竟鬼门关这么走过一遭,钱、名利、圈子都没有那么重要,活在世上有亲朋好友陪着就可以了。
如果我只是拿到诊断报告说我患了绝症,但我自己觉得生龙活虎,那就按医生建议来。医生说“救不了,只能续命”,那就不治了,该吃吃该睡睡和正常生活一样。医生说能治愈,那就积极参与治疗,治疗之余该吃吃该睡睡。
如果是什么算命先生、占卜师告诉我命不久矣,那一律视为诅咒我的骗子。毕竟谁都不可能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个会先到来“,顶个头衔招摇撞骗、散播焦虑可不好。骂完骗子一顿,我还是该吃吃该睡睡。
总之,我会像正常生活一样活着。只有在我的身体健康状态不能支持我过正常生活时,我才会执行遗愿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