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的一大创新在于将恋爱中「消费主义」的外延扩大,把包括秀恩爱、礼物、情头等一切试图将「恋爱」这一关系模式与其他关系相区别开的行为规范纳入其中,并由此得出「恋爱本身即是最大的消费主义」。这一推广很大程度上是恰当的,它抓住了消费主义的最重要特征:消费的不是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是它们的符号象征意义。顺着这一思路,楼主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假如去掉这些与感情无关的形式,恋爱还剩下什么?
参考rubin量表,爱情的构成要素包括三方面:
其中只有「排他性与独占性」一条是完全属于爱情的,然而排他性与实现情感需求本身是弱相关的,且在某种程度上对人际关系是不利的。于是一条逻辑链便成型了:
- 对满足人的需求而言,恋爱相比其他关系模式不具有特殊优势;
- 依照恋爱的行为规范行事会产生相当的负面效应;
- 因此,我们没有必要追求恋爱。
进一步地,参考之前的回答 anon ,还可以作出如下推论:
- 我们应当追求恋爱之外的其他关系模式;
- (专偶制)恋爱对这一追求产生了阻碍;
- 所以我们应当反对对(专偶制)恋爱的普遍追求,进而消解其霸权。